招標業務
2292 2024/02/29 10:44
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
綠化養護外包服務
比 選 文 件
行政人事部
2024年2月23日
綠化養護外包服務比選文件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原則,我公司決定將綠化養護工程外包,并面向社會公開比選。請參加比選的單位認真閱讀本比選文件,精心做好準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比選單位
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
二、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綠化養護外包服務
項目地點:石家莊高新區裕華東路502號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廠區院內。
綠化面積:24133.13平方米
服務范圍:按照季節氣候等變化,結合植物特性,定期修剪、除草、澆水、施肥、除蟲、清潔并清運等。(詳見合同樣本)
三、綠化服務合同期限
此次比選綠化養護服務合同為1年。
四、比選方式:
1、最高限價
無
2、比選保證金
無
3、比選資質
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本次比選,參選方應自行到現場勘驗。凡參加本次公開比選的參選方均視為認可該標的物的所有現狀,我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開選時由比選單位有關人員參加,我公司將不再組織集中答疑。紀委監督進行評選、開選。
6、當兩個比選價格相同時,同時進入第二輪現場比選。
7、中選后按照比選方規定程序辦理合同手續。
五、參選方承諾
參選方一旦中選須承諾以下幾點:
1、依法經營、證件齊全、按章納稅,接受比選方及相關執法部門的管理、檢查和監督。
2、嚴格遵守比選方消防安全、門禁、車輛停放、廠區管理等相關制度。
3、嚴禁乙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分包或變相轉包。
4、以上為合同的基本條款,其余未盡事項以簽訂的正式合同為準。
六、比選時間、地點
參選單位必須將標書密封簽字蓋章后于2024年2月28日之前送達石家莊高新區裕華東路502號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辦公樓二層人力資源。
聯 系 人:張力建
聯系電話:85906368
開選時間:2023年2月28日
開選地點: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辦公樓會議室
七、比選辦法:議選
八、附件1:綠化養護外包服務比選報價單
附件2:綠化養護服務合同(樣本)
(以下無正文)
行政人事部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
綠化養護外包服務比選報價單
標 的 物:石家莊高新區裕華東路502號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院內綠化項目
報價單位:
報價(年):
報價單位法人簽字:
聯系電話:
報價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綠化養護服務合同(樣本)
甲方: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綠化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包管理甲方的綠化養護服務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綠化養護服務
項目地點: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廠區院內
綠化面積:24133.13平方米
具體范圍:辦公樓北側草坪、高壓站與制冷站周圍、廠區小院北側與西側、東廠房樓下東側、棉庫南側、廠區外圍、廠區各綠化帶(含冬青、樹木、花卉等)。
二、服務范圍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化帶要結合松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3.清潔:及時清掃綠籬內的落葉,保持綠化帶整潔。保證清理的雜草、野樹、蔓藤、枝葉等綠化垃圾及時清運。
4.病蟲害防治: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采取措施防治。
5.施肥:對生長不良的植物及時施肥或補充營養液。無法挽救的植物,及時更換、補種。
6.抗旱、防寒: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脫水而造成枯死。冬季做好樹木防護,保證苗木順利越冬。
三、承包方法: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設備的方式。
四、合同期限:
養護期限為1年,自 _年__月__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承包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項目的綠化養護年承包費綠化費為元(大寫:)。費用按季度結算,每季度為 元(大寫:)。
2.乙方于每季度下一個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的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后于每季度下一個月30日前,將應付乙方上季度之綠化養護費用以支票的形式支付給乙方指定人員。
3.若有變更,乙方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綠化養護質量及考核標準
(一)、質量標準
1.綠化養護技術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顯。
2.園林植物
①生長正常。
②園林樹木統一修剪,保持樹形統一。
③落葉樹新梢生長基本正常,葉片大小、顏色正常。
④花壇、花帶輪廓基本清晰、整齊美觀,無殘缺。
⑤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齊一致。
⑥病蟲害控制比較及時。
3.垂直綠化能根據不同植物的攀緣特點,視攀緣植物生長習性,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4.綠地基本整潔,無明顯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樹葉、草屑等)、綠地內雜物能做到保潔及時。
(二)、管理考核標準:按甲方考核標準執行。
1.總則
甲方負責根據廠區的實際情況,指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監控人員,負責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控。
2.考核方法
①甲方領導、管理部門在不定期檢查中,發現乙方違規行為及現象、養護質量效果不達標等情況的,甲方有權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未完成,視情節考核相應金額(一般影響考核50~100元,中等影響考核100~300元,嚴重影響考核300~500元)。
②乙方員工在服務項目上因服務工作表現優異,而受到甲方的表揚,甲方將結合日常工作表現及業績,在評估中給予獎勵。
七、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月3日前需向甲方提供一份“綠化養護工作計劃”,經甲、乙雙方商定后按計劃實施。
2.甲方有權利派員監督乙方承包范圍內的綠化養護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時予以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持。
3.甲方有權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以保證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雙方議定要求運作。
4.甲方如遇綠化特殊工作需求時(如外來人員參觀、創優檢查、火災隱患等情況),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員進行綠化養護或恢復工作。
5.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綠化養護用水、用電。
6.甲方負責本合同約定綠化服務范圍內與綠化相關的設備維護(乙方自行增加的設施除外)。
7.甲方在綠化養護用水用電管理方面,乙方承諾采取不使用破損的水管、教育培養員工節水意識,盡可能節約用水用電以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甲方鼓勵乙方不降低現場標準的節約能源的作業措施。
8.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政府征用、拆遷、傳染病等)影響乙方履行合同約定,由此引起延誤的工期,未能給甲方提供綠化養護服務,甲方根據實際天數支付費用;因出租發生綠化面積的變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而定。
八、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綠化養護工作之便利條件,提供水電使用的方便,在達到標準后并按雙方約定支付相關的費用。
2.乙方工作人員有權利在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出入本廠區。
3.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所共同制定各項作業標準,指派具有相應資質的從業人員為廠區提供專業綠化養護服務,并嚴格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承擔所有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人員出現的工傷及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4.乙方應科學、合理安排進駐甲方工作現場之綠化員工的工作時間和計劃,因乙方員工發生勞動爭議而影響或有可能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應及時做出相應調整,以保證本合同項目下綠化養護質量。
5.乙方須遵守甲方所訂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秩序,愛護甲方的財產,維護甲方良好的形象,對有違法亂紀或違反廠區各項規定的乙方員工,乙方須予以嚴肅處理。
6.乙方負責管理好員工并嚴格要求其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設備,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7.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業務所需全部設備、工具、綠化養護材料及綠化養護保養技術,按合同規定的綠化養護范圍和工作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派駐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乙方主管因特殊原因不在場時,應接受甲方主管的監督和指導,并接受甲方按雙方確定的綠化養護工作檢驗標準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改正。
9.乙方應積極聽取甲方對廠區綠化養護工作的意見,認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綠化養護事項。如遇臺風、暴雨等意外情況,有義務在甲方的統一指揮下參加搶險工作。
10.如遇社會、政府有關部門、甲方上級的參觀、評比、檢查等,乙方必須配合搞好綠化養護工作,并確保養護質量符合要求。
11.日常工作中,乙方現場工作人員若發現廠區公共設施、設備被損壞時,有責任及時通知甲方。
12.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在廠區內拾遺物品,需及時上交甲方。
13.乙方負責按甲方的實施綠化養護保養作業并配合甲方定期檢查評估,根據檢查發現不合格項須按甲方限期內整改。
14.若因乙方承包范圍內的綠化養護未達標準,而被有關部門(園林、市容、街道辦事處等單位)予以處罰,罰金由乙方全部承擔;
15.因養護不當造成苗木死亡的,乙方免費進行更換相同品種規格的苗木進行補種。
九、作息時間:
遇甲方參觀接待任務時,乙方人員作息時間必須聽從甲方臨時調整安排。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發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賠償:
①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廠區環境、降低服務質量或導致甲方其他方面的嚴重損害,經甲方書面警告仍無效果的;
②乙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分包或變相轉包的。
2.如因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無法繼續履行,需終止此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方可終止本合同,解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如乙方服務質量下降,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權雇傭任何所需人員進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費用則從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緊急突發事件如大風、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時處理,甲方有權雇傭工人進行有關工作,一切費用從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4.乙方負責承擔其派駐人員的工資、保險、勞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費用,乙方任何員工因意外傷亡,由乙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傷亡事件或任何財產損壞、損失,乙方須負完全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十一、其他事項
1.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原則商定,乙方與甲方簽訂后,若因服務范圍擴大/減少或工作增加/減少,需增加/減少費用時,由雙方協商議定。
2.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關內容。
3.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同本合同附件內容,若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4.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到期后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可續簽合同,須提前一個月知會對方并履行相關手續。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石家莊常山恒新紡織有限公司。